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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在行动:碧水保卫战 只争朝夕更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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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20: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长江岸线南京雨花台区板桥段,岸坡上已种植起一排排树苗。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板桥街道启动长江岸线10家违法企业及3家码头拆除工作。目前已完成复绿150亩,共栽植苗木近1.1万株。本报通讯员 李姗姗 本报记者 冯芃摄

南报网讯 在今年的世界环境日前夕,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一年度南京环境质量白皮书。其中,水环境质量是这样的:全市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22个地表水断面无劣于Ⅴ类水质断面,7个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自2016年启动黑臭水体剿灭战起,南京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域基本消除了黑臭水体。目前,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明显,南京在碧水保卫战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绩背后,是南京市只争朝夕的科学治水、系统治水,更是久久为功让河道实现长治久清的努力。

“一把手”高位协调,打破区域壁垒高效治水

在2018年以前,浦口区七坝港是典型的生产型岸线,厂房林立,造船、物流企业集中。今天再次来到这里,记者眼前看到的是另一番场景——江堤下的厂房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草丰水美的湿地,动听的鸟鸣代替了原来的机器轰鸣声,绿色的七坝港回来了。

5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会议。与别的会议有所不同的是,这个会用了一整天时间,半天考察,半天开会,四套班子“一把手”参加。上午的考察线路,几乎将南京长江滨江岸线全覆盖,从江南到江北,看生态岸线打造,看生产岸线复绿。

年底前拆除江南滨江岸线(三桥至二桥段)被生产占用的单位,实现滨江岸线基本贯通;围绕“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和严管示范带”工作目标,整治入江支流水质,加快管网体系建设,推动岸线科学布局……长江大保护攻坚战,是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的重要工作之一。从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会议的“高规格”可以看出,南京在治水中着力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现了各板块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调度、高效运转。

南京共有7条入江支流,断面水质纳入省政府考核。去年以前,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东支和城南河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没有达标。

“一条河要流经几个区,需要上下游形成联动机制,任何一个板块一个部门不可能单独完成流域治理。”市水务局局长张孝科介绍,从推动断面水质达标到全流域水质提升,去年6月,南京明确了金川河(宝塔桥)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敬华负责,外秦淮河(三汊河口及七桥瓮)由市长蓝绍敏负责,北十里长沟东支(红山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负责,城南河(龙王庙)由市政协主席刘以安负责。

以上率下,高位协调。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钩负责后,河道治理的区域壁垒被打破,有条件的地方先实施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其他区域建设水质净化站,多策并举、齐头并进,一场高效的治水攻坚战全线拉开。

履职尽责,共建水美金陵

“请问你是否熟悉水污染防治法,当中对河长的职责有哪些要求?” “你管理的这条河道,目前存在哪些问题?”……5月16日,我市部分全国、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视察河道现场,随机拨打部分河长电话,检查他们对工作职责的了解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参与碧水保卫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立法、实施监督,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只有实行法治,才能为治水提供可靠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构筑起富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为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采访时,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一一罗列了南京现有的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南京市排水条例》《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整整10部条例,在我市现行法规总数中的占比超过10%。

2017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为适应更加严格的水环境保护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就地方法规中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对照上位法进行了检查、修订。比如,修订了《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使条例与上位法的行政处罚额度保持一致。

在监督方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作为重点,通过作出决议决定、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议案、举办热点网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

5月14日—1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分六组进行执法检查。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市人大代表聚焦我市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20多个有针对性的问题,到会应询的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建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一一作答,相关媒体首次就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直播。

……

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黑臭河道整治、玄武湖水质改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等工作报告,对突出水环境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监督,跟踪问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力求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说。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执法检查。

今年4月17—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了我市少数几个河道存在的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整改。目前,检查和投诉的问题都已处理整改。例如,执法检查组发现鼓楼区里圩河存在水体发黑、水质污浊等问题后,鼓楼区政府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该区水务局水务建设科工作人员回应记者,里圩河及河西北部五河四沟的水质提升工程已全面上马,该工程将通过控制、削减污染物下河,控制河道水位、改善水动力条件、进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改善里圩河水质,确保年内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创新机制,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纵横交错的水网河道是大自然赐予南京的独特禀赋。打好碧水保卫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民生所盼。在治水的过程中,南京市通过创新举措,积累了很多“南京做法”。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一把手”挂钩入江河道,南京还实行“断面长”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断面长”考核体系,由市领导担任省考以上断面市级“断面长”,同时对省考以上断面和市考断面设立区级“断面长”,在市、区两级层面将断面水质提升的责任进一步压实。

“史上最严”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也是我市探索出的重要经验。2018年起,我市以“谁污染、谁治理”“谁超标、谁补偿”为原则,按年度、分批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重点断面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2019年更是在2018年基础上,继续加强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加补偿断面数量,将所有不能稳定达标的市考入江河流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倒逼各区积极开展整治;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并优化了补偿资金核算方式,针对责任不清晰河段,采取河段流域范围内汇水面积和人口数量等信息,对各区污染分摊比例加以测算。目前,水环境区域补偿监测工作正在实施。

我市还通过整治污染企业,给污水排放做减法,通过实施《全市“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年关停整改化工企业24家,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企业22家,整治铸造企业42家。

去年,我市还完成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个自查问题和4个督查组交办问题的清理整治。江浦水源地、中山水库水源地、方便水库水源地和固城湖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

“南京的水环境改善很明显。”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李文青介绍,去年,我市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达标率为100%。完成非建成区8条黑臭河道、99个农村黑臭池塘的整治任务,对新发现的问题水体立行立改,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消除黑臭只争朝夕,让河道长治久清更要久久为功。今年,我市全面启动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1—4月,我市22个列入国家、省“水十条”考核的断面中,所有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90.9%,无劣Ⅴ类水体断面,7个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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